• 侯艳霞 律师
  • 执业年限:5年
    河南-郑州-金水
    河南若讷律师事务所
  • 活跃指数: 20
    11
    好评:
使用微信扫一扫×

close

人寿保险能被法院执行吗

人寿保险能被法院执行吗
侯艳霞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首先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但保险单本身具有储蓄性和有价性,其储蓄性和有价性体现在投保人可通过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种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且在法律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须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在性质上就是替代被执行人对其所享有的财产权益进行强制处置,从而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 其次,债务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是确定的,这就意味着保险人在合同解除时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钱是确定的。因此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投保人享有的一种确定的投资性权益,归属于投保人,故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进行提取并无不当。所以,债务人主张购买的人寿保险具有人身专属性以阻却执行的,是没有合理依据的。因此对于人身性质的保险是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所以债权人在被执行人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关注被执行人的投保情况,以防止债务人通过保险投资规避债务。 谈及到此,可以延伸到离退休金、养老金的划扣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已经明确即使是被执行人的离休金退休金人民法院也可以扣划,但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养老金也同样,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离退休金、养老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退休金、养老金,用以偿还其债务。所以债权人在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关注这些资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同样作为债务人,不能对感觉自己没用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对法院的执行有恃无恐,还是尽快想办法还清债权人的债权。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2019-12-06 18:28:27
277,425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字